化学检验员:
从事化学检验的人员;从事污水等化工水质化验、农药残留、饲料和成分检验涂料生产和成分检测、化妆品种类的检验和有害物化学成分的分析人员、钢铁企业各种金属材料的元素检验 、化学生产企业 、经销单位质量监督部门、化学检验部门及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的技术人员。
报名条件:
——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5)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证书作用:
国家强制的化学检验基础知识及操作技能;行业领域须具有完善职业能力证书人员上岗;证书的颁发具有权威性和唯一性经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鉴定考核合格者由中国计量测试学会颁发相应级别的“化学拾验员”行业职业能力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