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内容:
按照热处理质量标准,进行产品热处理工艺的设计开发,编制工艺流程文件;
控制现场工艺的实施过程,按工艺卡片操作规程对热处理温度进行连续监控,并做好记录和记录的保管,定期上交品管部;
做好热处理过程中的巡检工作,及时解决热处理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进行热处理工艺及材料的检测分析,做好对检验结果的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处理故障,维护保养设备;
开展技术攻关,提高工艺水平,提高产品质量,有效地降低工艺成本;
对热处理专业人才进行培训。
申报条件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
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
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
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4)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并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4年以上。